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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贷款担保人 根据征信情况实行差别化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调整政策解读之四

2018-01-19 14:27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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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进行了部分调整。那么,贷款还需要担保人吗?借款人家庭的个人征信情况会如何影响贷款?日前,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调整政策之一:取消贷款担保人规定,即取消了单身或有逾期记录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担保人。

据介绍,普通商品房2017年10月12日(含)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再交易房、商转公贷款2017年10月12日(含)之后由受委托银行进行收件登记的,均不再需要提供担保人。

调整政策之二:根据借款人家庭个人征信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在个人征信系统中贷款、信用卡有逾期记录的借款人家庭,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信用卡年费逾期不纳入逾期期数计算;借款人及配偶的累计逾期期数分别计算,按照逾期情况较严重的一方核定实际贷款额度。应贷额度为不考虑借款人信用情况的单笔可贷额度,且不超过借款人申请贷款金额。

其中,一类是准予贷款的。对有最长逾期月数1期或累计逾期月份数6期(不含)以下逾期记录的借款人家庭,按应贷额度100%核定实际贷款额度;对有最长逾期月数2期或累计逾期月份数6期(含)以上12期(不含)以下逾期记录的借款人家庭,按应贷额度80%核定实际贷款额度;对有最长逾期月数3期或累计逾期月份数12期(含)以上24期(不含)以下逾期记录的借款人家庭,按应贷额度60%核定实际贷款额度。

另一类是不予贷款的。对最近24个月内有贷款累计逾期月份数6期(含)以上的借款人家庭,不予发放贷款;对有最长逾期月数4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月份数24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借款人家庭,不予发放贷款;对有到期未还逾期贷款和到期未还信用卡透支的借款人家庭,不予发放贷款。

新政中规定的借款人征信逾期,包括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贷款逾期、贷记卡逾期、准贷记卡60天以上透支等征信逾期情况。最长逾期不累加,就高计算;夫妻逾期不累加,就高计算;累计逾期为所有征信逾期累加计算。

此外,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10月12日(含)以后购房的按新政执行,普通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商转公以受委托银行实际收件登记时间为准。(记者 欧亚非)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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