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集中行动,针对的群体主要是广大城乡居民,解决的问题是乱吐、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行等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在行动中,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文明行为人实施处罚。
对常见的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物品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罚款50元至100元,并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向车外抛洒物品的机动车驾驶员记扣2分。对机动车乘车人罚款50元;依据《四川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随地吐痰、乱所扔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的机动车驾乘人罚款50元。如果不愿意缴纳罚款还可以选择教育执勤,值守发现、制止不文明行为行动2小时以上。
同样对公民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丢烟头、塑料袋的,由责任人自行选择罚款50元或者教育执勤2小时。
此外,国家企事业单位的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物品、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丢烟头、塑料袋、食品残渣,除了被处罚外,还将被抄告其单位,并抄报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文明办,纳入文明城市目标考核内容和文明单位考核。
根据统一安排,我市还将于7月至8月组织志愿者发起“除陋习、树新风、迎省运、争做文明自贡人”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编辑:陈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