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用语
(1)称参加省残运会的运动员为省残运会运动员,而不是残废人。
(2)称有智力障碍的个体或群体为智障人士,而不是弱智人。
(3)可以说某人患有智力障碍,而不是说他(她)遭受弱智的折磨,是弱智的牺牲品等。
(4)用成人与儿童、年长与年轻运动员来区别成年与未成年残运会运动员。
(5)说某人用轮椅行走,而不说他(她)是坐轮椅的。
(6)用“唐氏综合症”来代替“先天愚型患者”。
(7)称省残运会参与者为运动员,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加引号。
(8)书写智障人士的姓名时应与正常人相同,即中文书写姓在前,名在后;英文书写名在前,姓在后。
(9)提倡用“障碍”或“残疾”,而不是“残废”。
避免使用不适当用语
(1)不要在省残运会前面加任何修饰词语,除非形容某项具体的省残运会活动或者仪式。
(2)不要用“不幸”之类的词形容智障人士,因为智障不需要以一种消极、否定的方式加以界定。
(3)不要以过分夸张的手法报道智障人士所取得的成绩,那会在公众面前造成负面影响。
(4)当我们提到智障人士的时候,要谨慎使用“特殊的”这个词语,以免重复过多而落入俗套。
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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