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杨华 记者 王培泉)曾某在近十年间连续多次犯罪被判七次刑。近日,曾某再次因抢夺他人财物被贡井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9年10月24日下午,曾某窜至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综合市场,欲进行盗窃。当看到拎手提包的杨某某后,曾某趁其不备将其手提包抢走后逃离,包内有现金1260元、摩托罗拉V360型手机一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抢夺公民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抢夺,且在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曾某年仅二十几岁,却吸毒成瘾。因其无正当职业,便通过盗窃等不法手段获取钱财来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犯罪后,曾某不思悔改,自2001年至今10年间,因盗窃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抢夺罪等共被判刑7次。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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