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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2010-08-04 08:53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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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记者 廖蓝蕾) 近日,贡井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贡井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该考核评价办法按照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的目标,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党性修养和工作水平。

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着重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学习任务的完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和学习效果(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工作能力、工作创新、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区委将每两年命名一次。对考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前十名单位和个人,命名为优秀学习型党组织、优秀学习型领导班子及优秀学习型领导干部。对考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命名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领导干部,并实行动态管理。

《贡井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实施,将实现贡井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生机活力,进一步推进贡井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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