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赵薇薇 记者 林媛)日前,记者从荣县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789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要求,按照省、市物价局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出租车运输价格工作会安排,结合荣县实际,经县政府91次常务会议审查同意,荣县物价局分别于2010年7月27日和28日成功召开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听证会。
两个听证会代表赞同按方案一调整,即居民生活用气和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40元,出租车运价调整为起步价4元,运价1.50元/公里,两个方案均待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同意后执行。在听证会上,物价局按省发改委的要求,将居民生活用气小受价格和出租车运价与上游价格联动机制一并纳入听证会,参会代表均表示赞成。
编辑:舒旭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