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有关渠道了解到,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据了解,这个文件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各相关部门还会广泛征求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方人士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稿规定,对部分服务银行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进行公告。
《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供以下7项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包括:
1、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
3、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4、无论以电子形式,还是纸制形式,银行提供的不超过1年的本行对账单服务不得收费;
5、通过银行柜台、ATM、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也不可以收费;
6、通过POS、ATM机,或者转账电话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
7、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不得单独收。据中广网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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