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雪英)记者日前从大安区委组织部了解到,为切实解决村(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该区于今年7月开始试行村(社区)干部离职生活补助,全区共有3088人符合补助条件。
去年2月起,由该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展了全区建国以来离职村(社区)干部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深入到乡、村、组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形式,全面掌握离职干部的职务设置、年龄状况、任职年限等情况。经过调查摸底、层层申报、初步审核,全区共有3088人符合补助条件。
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后,提出"低标准进入、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决定从2010年7月起开始,对建国以来曾经担任过村(大队、社区、居委会)实职干部的人员。包括:村(大队、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大队、社区、居委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会计、妇女主任、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等实行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
补助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担任实职任职未满3年的离职干部,按100元∕人实行一次性补助,担任实职且任职满3年及以上的离职干部,按每任满一周年每人每月补助3.5元;二是对2007年-2010年任职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区党委或政府表彰的一次性给予500、300、200、100元的奖励补助。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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