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罗启东 实习生 林丽玥 记者 蒋周德)5个外地成年人带着3名未成年人流窜到我市,并指使3名未成年人抢夺行人金耳环。近日,经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抢夺罪判处吴某、樊某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汤某、张某、杨某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2岁的吴某是宜宾市江安县人,他小学毕业后就闲耍在家,偶尔打工。由于没有稳定工作,吴某常常手头"紧",为满足吃喝玩乐需要,便不时干些偷鸡摸狗的事。2009年7月,吴某终因涉嫌犯抢夺罪被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两个月后被监视居住。可这并没有让吴某吸取教训,他竟然在监视居住期间继续作案。
去年9月30日,吴某与曾经一起抢夺金耳环的简阳人樊某(曾因犯抢夺罪3次被判刑)取得联系,得知樊某在自贡,他便到成都找到什邡人汤某(曾因犯盗窃罪2次被判刑)和两个未成人唐晓(化名)、王玉(化名),几个人相约到自贡预谋抢夺金耳环。当日下午16时许,吴某、樊某在自流井区光大街发现行人何某戴有金耳环,遂暗示王玉上前抢夺。王玉尾随何某至光大街九鼎超市对面的人行道时,趁其不备,突然窜上前将何某的一对金耳环扯走。何某忍住双耳剧痛,追赶慌张逃逸的王玉,发现王玉逃进了一条小巷子后才报警。郭家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来到现场,听了失主的讲述后,判断劫贼逃进了一条死胡同,决定守株待兔。10多分钟后,劫贼果然从小巷里出来,民警立即将其抓获,并从王玉的鞋子里搜出了何某被抢的金耳环。后经物价部门鉴定,该对黄金耳环价值1346元。
吴某、樊某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见到王玉回房,预感事情不妙,随即转移到了檀木林街某旅馆。因此,民警根据王玉的交待,扑了个空。
吴某等人推测到王玉已经落网,竟然继续胆大妄为。当晚8点左右,吴某等4人又来到光大街寻找作案目标。樊某发现行人温某戴有金耳环后,遂暗示唐晓实施抢夺。唐晓尾随被害人到自流井区医院附近,突然窜上前扯走温某的金耳环,并迅速逃逸。后经物价部门鉴定,该黄金耳环价值1080元。
次日中午时分,民警经过慎密侦查,在檀木林某旅馆内一举抓获吴某等人。
吴某等人归案后交待,他们在抢到金耳环后,统一由吴某销赃给新疆塔城市的汉族人张某。张某曾经在泸州与吴某共同抢夺过行人的金耳环。警方迅即将目标锁定在张某身上。12月27日,郭家坳派出所得知张某等人潜入我市并实施了抢夺犯罪,经过侦查,民警到东方广场某宾馆,将张某等3人一举抓获。
据张某交待,12月24日下午,张某与宜宾市翠屏区的杨某、未成年人沙亮(化名)窜至我市行劫。次日晚,3人来到自流井区光大街寻找作案目标。在光大街双牌坊车站附近,张某发现行人陈某戴有一对铂金耳环,遂示意沙亮上前将其抢夺。10多分钟后,3人再以同样的方法在光大街某羊肉汤馆旁边抢夺钟某的黄金耳环一副。26日晚,张某2人又指使沙亮在光大街九鼎超市对面抢夺李某的黄金耳环一副。后经物价部门鉴定,3对金耳环分别价值1432元、1094元、598元。
自流井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吴某、樊某、汤某虽然作案次数、金额不及张某、杨某,但3人均属累犯,且张某属批捕监视居住期间作案,遂对3人作出从重处罚判决。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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