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郑新炜 姜启明 特约记者 张勇)近日,荣县法院对携带大量冰毒供自己吸食的被告人严忠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这是荣县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毒案中毒品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
审理查明,被告人严忠4月从成都回荣县探亲,携带大量冰毒供自己吸食。5月11日,荣县公安局根据群众电话举报,在荣县旭阳镇光连巷100号1楼1号房内将严忠抓获,当场查获4袋无色晶体状物品及大量现金。经鉴定机构鉴定和称重,该无色晶体状物品为甲基苯丙胺(冰毒),重量为157.5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严忠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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