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卜一珊)为确保自家水库的安全,黄某非法将枪支弹药藏于水库管理房,被发现后主动投案自首。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家住大安区万家桥的黄某今年31岁,高中毕业后一直无业。直到2006年,他才承包了位于大安区牛佛镇竹林村皂角坝水库,准备挣点钱。为了确保水库安全,他将二支制式气枪和一支自制火药枪以及129颗气枪弹藏于水库管理房,事后被当地的村民发现并报警。
经过公安机关人员的鉴定:这种制式气枪二支以气体为动力,能够击发4.5mm制式气枪铅弹。另外有一支自制火药枪,以火药为动力,都是很具有杀伤力的。随后,黄某意识到事态严重于是主动投案自首。
日前,大安检察院对指控被告人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大安法院根据有关规定,认为黄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气体、火药为动力,具有杀伤力的枪支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但鉴于被告人黄某主动投案,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年,缓刑一年。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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