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周德)3年多来,贡井区司法局安置帮教人员坚持关爱一名服刑人员的孩子。这名年幼的孩子在得到社会关爱之后,又用亲情感化服刑的父亲好好改造。
2007年初,贡井区建设镇村民杨某因多次窜至威远县盗窃电力设施等,被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被送往自贡监狱服刑。
杨某入狱后,妻子与其离婚,并远走他乡打工,留下年仅6岁的儿子杨远健(化名)与他的爷爷、奶奶及90多岁的曾祖母相依为命。贡井区司法局获悉情况后,及时指示建设镇司法所协调当地村组力所能及地帮扶杨远健一家。该司法所领导还特地到杨远健就读的小学,向学校领导反映他的情况。几年来,该校老师对杨远健给予了更多的关爱。
去年5月,贡井区司法局安置帮教股工作人员特地前往建设镇,与当地村干部一道为杨远健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金手续,让杨远健有了基本生活保障。
今年4月,自贡监狱副县级调研员谢建下派到贡井区司法局指导安置帮教工作。8月7日,他冒着烈日驾驶私家车带着礼物,与该局安置帮教股的人员一道来到杨远健家,关心他们一家人的生活状况,并同杨远健的爷爷、奶奶促膝谈心。杨远健得知谢建工作在父亲服刑的监狱后,给父亲写了一封长长的书信,请谢建转交给父亲。杨远健在信中除了陈述自己听祖父母的话、学习成绩优异外,还着重反映其受到的社会关爱,希望父亲好好改造,争取早日获得自由,一家人能时刻团聚。
在监狱里,杨某读着儿子的信,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当杨某看完儿子的信后,谢建趁热有针对性地做其帮教工作。杨某当即向谢建及监狱其他管教干部表示,将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并利用在监狱中学到的铸造技术,在自食其力的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
据了解,杨某因表现良好,已经被减刑为有期徒刑十八年零六个月。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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