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叶艳)近日,市民陈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将车停在汇东方冲邮电局门口,收到一张销售弓弩的传单。就此,记者采访汇东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崇得知:弓弩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销售、购买弓弩。
市民惊讶
爱车上现弓弩销售传单
当天下午2时许,陈先生将自己的爱车停在了方冲邮电局门口,随后就办事去了。5时许,陈先生回来时,发现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夹着一张传单。传单正反两面共印出了12款弓弩,价位从80至5000元不等,上面还留下了咨询电话。与此同时,陈先生发现,附近停放的轿车,基本都被塞上了这一销售弓弩的宣传单。
见到传单上的弓弩,喜欢户外运动的张先生动了心,但随即也犯了难:“仿真枪这些是禁止销售和买卖的,那么这个弓弩,普通市民能买来耍不呢?”
弓弩威力
打野猪都没问题
按照张先生收到的传单,昨日,记者拨通了咨询电话。一名女子在电话中称:“弓弩有很多,什么价位的都有,看你需要。”记者随便问了款“小飞虎2005R”的弓弩,对方称490元,配有3支箭和20颗钢珠。随即,记者又询问了传单上标价最贵的“追月150A”,对方称在5000元的基础上可以适当优惠,而且可以送30只箭。对方表示,“小飞虎”的精准射程只有40米,而“追月”可以达到120米。“你放心,打野猪都没问题。”女子信心满满的称。
对记者“钱汇出、怕货收不到”的担忧,对方称可以货到以后再付款。
警方提醒
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
昨日,记者采访了汇东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崇,他明确答复:弓弩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
王崇还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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