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池莉)为了挣钱,三人从成都来到自贡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并私自找人制作假胸牌、财务专用章实施诈骗,最终被人识穿将其当场抓获。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钱财
2010年7月至8月期间,家住成都的夏琳、张文、廖宇来到自贡,一起商议挣钱计划,几经考察后,三人决定用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
夏琳在自贡某在私人摊点制作了“自贡市特种行业管理宣传证”假胸牌,雕刻了“自贡市特种行业法律书刊征订财务部专用章”等作案工具后三人开始行动了。2010年7月27日至8月2日三人驾车到自贡大安区、汇东区、荣县、富顺县等地,先后来到废品回收店,以“检查”的名义要求对这些废品回收点进行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张文胸前挂着视线制作好的假证,对店主冒充说是特种行业管理的工作人员,今天要对废旧回收店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检查不合格,这些回收点的店主必须参加统一的培训,还要收取培训费390元、挂牌费260元。
再施诈骗被人识穿被拘留
为了使检查更加逼真,夏琳不停地对店面假意拍照,以示借此作为回收点不符合检查规定的证据,这些举动更让回收点的店主充分相信他们是检查人员。随后,三人告知这些回收点,他们的多项设施不符合规定,必须参加培训,并由廖宇开具收据,分别收取各店主培训费、挂牌费等费用650元或390元。
第一次成功后,三人尝到了甜头,并开始疯狂作案达八次,共骗得现金4680元。所骗现金共同耗用后平分。2010年8月2日三人在富顺县富世镇再次以相同手段对龙路的废品收购点进行“检查”时,让龙路新生疑惑:从来没有听说过自贡有特种行业管理宣传人员,莫非他们是骗子?龙路悄悄向公安机关报案,三人才被当场抓获。
随后三人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三人被逮捕。
法院判决三人犯诈骗罪
近日,富顺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夏琳、张文、廖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夏琳提出该计划、提供作案工具、分配赃款,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文、廖宇起次要作用,故依法对张文、廖宇从轻处罚。因此,判决夏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文、廖宇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文人人物系化名)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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