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池莉)竞标公路工程差钱,于是找朋友担保向另外一名朋友借钱。还钱日期到了,却迟迟不还钱,于是朋友将他和担保人告上法庭。怎料法院在初审时发现竞标公路工程是假的,他也没有任何偿还能力,于是法院认为他涉嫌诈骗,将其移送给了公安机关处理。
借钱做工程却迟迟不还钱
2007年8月24日,家住富顺县赵强因竞标一项公路工程需资金周转,便向朋友张海借了34万元,由于借款数额很大,两人找到朋友陈超做了担保。赵强和张海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为6%,赵强承诺在三个月之内将全部钱归还给张海。
可是借款都要到期了,赵强承诺的利息却一分也没有支付。于是张海多次找到赵强和陈超,要求张海按照约定尽快把利息支付了。赵强解释说,自己一时拿不出钱支付,并和张海商议后决定打借条为证,今后一定归还此钱,于是2009年8月20日双方立下借据,并签字捺印。转眼间,又过了一年,约定的归还日期到了,张海多次找到赵强和陈超催收此款,但是俩人均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归还借款。无奈之下,张海只好到法院起诉,要求赵强和陈超立即归还借款34.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后发现涉嫌诈骗
近日,富顺法院初步审理审理该案时发现,赵强并无还款能力,其名下也无任何财产,法院在进一步调查中还了解到,赵强此前向张海所讲述的要竞标的公路工程根本就不存在,该公路根本就不需要建设,赵强打着竞标公路工程一事借钱完全出借口。因此,法院认为赵强和陈超的行为涉嫌诈骗,应移送公安机关受理。于是,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了张海的起诉,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文中人物希化名)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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