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陈庆 记者 廖蓝蕾)“如果没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我女儿的赔偿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谈起接受法律援助的经历,在武警自贡市支队某中队服役的刘某感激不已。
去年10月,刘某两岁的女儿在公路边玩耍时,被冉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经贡井区交警大队认定,冉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女儿住院先后花去医疗费用61000余元,今年2月,经市联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的女儿右足五趾功能丧失,右足足弓结构破坏,为九级伤残。刘某女儿的赔偿问题,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后,今年3月,刘某来到贡井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立即指派法律工作者负责此案,在多次找到冉某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律工作者代理刘某女儿向贡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今年7月,原告、被告及被告投保的保险公司三方达成协议:冉某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月内支付刘某女儿人身损害赔偿款20000元;冉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月内支付刘某女儿83737.6元。之后,冉某及保险公司均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
今年以来,贡井区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有力维护了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该区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积极组织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简化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加大了办案指导力度,与“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机结合,积极倡导以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积极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受理活动,通过上街设点宣传、接待咨询、现场受理援助申请等方式,加大《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力度,努力为符合条件的各类涉法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化解积案、老案和难案。目前,该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7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1340人次。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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