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邱琳 记者 叶艳)少年朱小宾(系化名)因抢劫获刑;但释放后不足两个月,朱小宾悄然将手伸向朋友的挎包。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小宾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朱小宾,年仅17岁,由于听不惯父母的唠叨,崇尚自由的他初中尚未毕业便开始在社会上流荡。父母期待他读中职学校掌握一技之长,然而事与愿违,朱小宾因难以适应管理而再次中途辍学。今年4月,由于“飞(骗)手机”被发觉,朱小宾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威胁。结果朱小宾因犯抢劫罪被贡井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6月2日,刑满释放的朱小宾宁愿与社会上的朋友找感觉,也不愿跟随父母一起去打工。
7月28日21时许,朱小宾来到自流井区同兴路找做夜宵生意的王某玩儿。次日凌晨3点左右,因为想解手,朱小宾从一雇员手中借得王某夜宵店二楼的住宿屋钥匙后,打开房门进入王某房间。结果,他发现其中一员工的床上放着一个挎包,因为经常到王某店中来,他知道挎包是王某的。由于房中无人,朱小宾出于好奇,打开挎包一看,却发现一整沓的百元大钞跳入眼帘。
朱小宾平时并没有收入来源,却又要玩游戏、上网,面对巨款,朱小宾决定将包内的一叠散钱共计6900元悄然放入自己的荷包内。为了不让朋友怀疑是自己偷的,他翻墙倒柜、伪造了一个被盗现场后返回夜宵店内,把发现员工宿舍被盗的事告诉了朋友王某。
发现被盗以后,王某立即报警。经过公安人员的侦查,贼喊捉贼的朱小宾盗窃朋友钱财的事实很快败露。原来,夜宵店员工宿舍的钥匙只有两把,王某和工人各一把,警方在王某的指引下,迅速确定朱小宾正是偷钱之人。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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