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伟 记者 欧亚非)昨(29)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从12月1日起,省内生产的食品、玩具、日用化学品等七类预包装产品必须标注商品条码。
记者了解到,根据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今年12月1日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属于预包装的食品、玩具、日用化学品、农药、电线电缆、家用电器(家用电力器具)、医疗器械(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等七类产品应当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并在产品的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
“这七类产品采取强制赋码制度,未在规定时间内标注的,或涉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将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最高一万元的罚款。”据市质监局标准科负责人介绍,商品条码是在流通领域中用于标识商品的全球通用的条码,是实现商业管理信息化、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商品在市场中自由流通并进入扫描商店的先决条件。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据介绍,使用商品条码进行企业管理,在生产和销售环节,以及在商业POS系统、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环节都更加方便,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该负责人表示,企业自身也应当积极使用商品条码,加快商品流通与服务贸易的信息化发展。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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