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周德)一少年面对朋友的大量现金,竟然起了歹心。近日,经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年仅17岁的朱某听不惯父母的唠叨,想过自由生活的他初中尚未毕业便在社会上流荡。今年4月,朱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7月28晚,朱某来到自流井区同兴路某夜宵店玩耍,店主与他是朋友。次日凌晨3时左右,因为上卫生间,朱某借得店主住宿屋的钥匙,得以进入店主房间。看到床上放着一个挎包,朱某出于好奇,打开挎包一看,发现有一整沓钱,还有一些散钱,遂起歹意,将钱全部(6900元)放入自己的牛仔裤荷包内。为了不让朋友怀疑是自己偷的,他伪造作案现场后返回到夜宵店内,把发现被盗一事告诉店主。
警方接到店主报案后,经过侦查,贼喊捉贼的朱某盗窃朋友的事实很快露出真相。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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