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欧亚非 黄雪英)为缓解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给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政府近日决定对城乡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学生一次性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和民政部、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和相关部门通知要求,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范围是:截止2010年10月底登记在册的全市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即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
补贴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50元;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80元。
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分别由各级民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最迟在12月底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各级财政安排。向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即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发放补贴市本级所需资金,全部在主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中列支。
编辑:舒旭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