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谋绑架小学生,并勒索钱财,犯罪嫌疑人郝某、张某和胡某被荣县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十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预谋:
“找钱”花几人决定绑架小学生
张某是个有前科人员,刑满释放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没有正当职业。今年5月,郝某与张某一起喝茶聊天时提起最近手头有点紧,让张某一起想点“发财”的路子。两人商议后,决定采取绑架勒索的方式“找钱”。郝某认识小学生小非(化名)的父母,认为小非家境殷实,绑架小非“有搞头”。两人将目标锁定为小非。
郝某和张某采取盯梢和跟踪的方式,很快摸清了小非上、下学的路线和规律,伺机作案。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两人又邀约了未成年人胡某、王某(15岁)和刘某(15岁)帮忙。
行动:
还租了辆车去作案
6月18日上午,郝某去车行租了一辆车。当天下午4时许,郝某等5人窜至小非上学的学校门口,等待小非放学。放学时分,毫无察觉的小非如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出学校,张某和刘某一直尾随其后,郝某某则开车带着胡某和王某跟着。当小非走到荣县旭阳镇政府门前时,张某和刘某趁无人,一拥而上将小非推到车上。绑架小非成功后,郝某立即开车前往墨林方向驶去。路上,迫不及待的郝某拨通了小非母亲的电话,由张某向其索要5万元赎金,并警告对方不得报警。
听到小非母亲连声答应后,几人将小非带到墨林一处树林内控制起来。在等候小非家人拿赎金取人期间,郝某等人决定由郝某和张某回城打探情况并补充食物和水。胡某等三人则留在原地,负责看守小非。
天色渐黑,久等郝某和张某不归,胡某等人心里打起了小鼓:既怕走漏风声,张某和郝某见机不对丢下自己三人逃逸,更怕公安机关闻风而至将自己三人抓个现行。恐惧之下,胡某三人将小非留在现场后慌张离开。
落网:
被判绑架罪三人获刑
随后,小非被闻讯赶来的民警顺利解救。经过小非指证,郝某、张某与胡某很快被抓获归案,刘某和王某二人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日前,荣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认为,被告人郝某、张某、胡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威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考虑了被告人胡某系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遂以绑架罪分别对三人做出上述判决。(郑新炜 自贡网记者 林媛)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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