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裴雨 记者 蒋周德)近日,大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代某、华某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8年初,在成都做木材生意的陈某,为了出售其收购的大量没有合法手续的木材,便通过同做木材生意的谢某,认识了华某。在与华某取得联系后,陈某以每立方米8元的价格,找华某帮忙办理木材运输证。华某又以每立方米4元的价格,找代某在大安区某单位违规办理《四川省木材运输证》。截至2009年10月,代某共计违规办理了69份《四川省木材运输证》,全部由华某出售给陈某、谢某,代某、华某从中获利2万余元。
2009年12月初,荣县警方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查获华某,当月底又将代某缉拿归案。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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