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家仅有500米远的距离,一场飞来的横祸突然降临在倪凤英身上——一辆从后面驶来的小车将正在路边行走的她撞倒在沟里。经交警鉴定,肇事司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1.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负全部责任。可是,肇事司机在垫付了1万多元的医药费后,却不愿意再垫付任何费用,这让倪凤英非常不满,“现在医院都欠费了,以后的费用怎么办呢?”
离家500米远,一辆小车将其撞倒
7月8日,家住大安区大山铺镇的43岁的村民倪玉英下班后像往常一样沿着公路右侧步行回家,不想一场横祸正慢慢向她逼近。当天下午5时20分许,倪玉英从凉水井朝荆花湾方向步行回家,当步行至大安电化厂附近时,一辆从同向行驶的小轿车“嗖”地冲向路边,从背后将倪玉英撞倒在地。此时,她离家仅有500米远的距离。
“当时我只觉得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躺在路边的水沟里。浑身是血,身上很痛,听围观的路人说,我才知道自己被车撞了。”回忆起事发情况,倪玉英仍心有余悸,最后还是路边的好心人掏出手机报的警并通知120。
肇事司机一股酒气 悄然溜走想找人顶包
王勇康是倪玉英的儿子,就在母亲出事后不久就得知了这个消息。“接到我妈出事的电话后,我立即骑了一辆两轮摩托车赶到现场。”到现场后,王勇康看到,母亲倒在一个水沟里,沟边不远处停着一辆车牌号为川CB0588的“威志”黑色轿车,引擎盖上有明显的撞痕,车右侧的两个轮胎已经离开路面,悬空挂在水沟的上方。
现场的目击者告诉王勇康,就是这两威志轿车突然冲向路边,将倪玉英撞倒在路边的水沟里,由于惯性轿车还往前滑行了好几米后才停了下来。“肇事司机是一名40多岁的男子,身高约在1.6米左右,事发肇事司机一直站在路边”,王勇康发现,但一靠近他就闻到一股很大的酒味,“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是酒驾”,王勇康说。
“我正在现场打电话通知亲友的时候,突然发现肇事司机正准备从小路溜走”,王勇康说,他肇事司机离开现场后找人顶包,他便立即追了过去,一直追了近2公里才将肇事司机抓住,带回现场。 在现场交警对肇事司机进行了酒精测试,检查结果为肇事司机每100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90毫克,远远超过了醉驾标准。
郁闷:医院已欠费,肇事司机不愿再支付
昨日上午,记者在檀木林四医院住院部见到了倪凤英,只见她骨折的右脚还缠着绷带打着石膏,家人在一旁看护,手臂等部位皮外伤几乎恢复。“最近这几天,他(肇事司机)都没有来医院缴费了,我连检查都不敢去做,现在医院都欠起费了。”倪凤英告诉记者,从住院至今,肇事司机前前后后共支付了差不多1.5万元的医药费,其中大部分现金是直接给的,仅有少部分是将费用打在医院账户上。但是最近却不知为什么不来缴费了。记者在倪凤英出示的费用清单上看到,从8月25日开始就已经欠费,截至8月21日,已经用去医药费9623.16元,欠费1823.16元。“我们打他的电话,也是他朋友接的,反正就是不愿意缴费,这样下去,我们的生活费都没着落。”
交警:酒精含量高达261.73mg/100ml
肇事司机酒驾大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队长陈军告诉记者,当晚6时许,他们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肇事司机有饮酒嫌疑,随即带他到医院进行抽血,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浓度鉴定,发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1.73mg/100ml。“根据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了80mg/100mg就为酒驾,肇事司机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车标准。”陈军解释,肇事司机在醉酒的情况下,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发生。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交警认定肇事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而倪玉英不承担责任。
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大安交警大队依法对肇事司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受害方扣留生活费 双方发生分歧
既然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为啥又不再去医院缴费了呢?
陈军告诉记者,这主要是由于倪凤英在1万多元的医药费中,私自扣留了几千元当作生活费,这让肇事司机非常不满。“肇事司机认为,这笔费用是垫付医药费,跟生活费完全无关。而受害者认为,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肇事方已经连同生活费一起承担。”陈军解释,因此双方产生了分歧,导致肇事司机不愿意再进行支付。
“不过,我已经联系了双方就费用问题于今(23)日上午进行协商处理。”陈军认为,造成分歧的原因主要是双方第一次碰到事故,没有处理经验。肇事司机垫付医药费应该将钱直接缴到医院住院部,而不是直接给受害方,这样就避免了扣留生活费等问题。“至于生活费等问题,受害方在出院时提供相关证明,才能一次性解决。”(记者 卜一珊 徐昭磊)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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