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冒充某商贸公司员工,利用假名字与店主签订合同,将维修过的旧冰柜以每台3000元的价格推销给店主,骗取押金20万余元。近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田某涉嫌构成诈骗罪被执行逮捕。
2010年1月2日,自贡市一商贸公司需要招聘销售员,田某成功应聘上销售员,主要负责乡镇市场推销“思念”牌汤圆及各种雪糕。在此期间,该商贸公司推出“优惠”购销活动——凡销售该公司产品,将免费提供新冰柜。客户需交纳押金3000元,双方签订5年合同,每年销售额在12000元以上,公司将每年返还600元的押金,5年后冰柜归客户所有。
时间长了,黄某觉得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于是将收得的押金塞进自己的腰包。不料,这一举动却被黄某发现,遂将其开除。开除后,田某不但没有收手,反而继续冒充黄某公司的员工骗取押金,直到2011年3月4日,当田某再次行骗时被发现并扭送至派出所。而黄某也非常气愤,田某冒充我公司员工骗取客户押金上万元,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形象,客户都认为我是假公司,再这样下午,我如何经营啊?
据调查,2010年5月至10月期间,田某利用自己熟悉的经营方式,先后窜至大安、荣县、富顺、威远等地,冒充该商贸公司员工,伪造购销协议。并使用化名为“袁杰”、“刘雨”的名字与店主签订合同,将维修过的旧冰柜以每台3000元的价格推销给店主,骗取押金20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记者 卜一珊 实习生 刘萍)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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