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谢谦 记者 蒋周德)近日,经过荣县东佳镇司法所、大调解中心耐心调解,因躲避狗咬而摔伤的代某获得了狗主人的赔偿。
今年5月13日上午,东佳镇龙王殿村24组的代某路过本镇肖公庙村22组虞某家门口时,虞某家的狗挣断绳子,咬到代某的雨伞,代某在惊慌失措中不小心摔倒,致使右手受伤,花去医疗费1783元。
事发后,代某要求虞某负全责。虞某称事发时他全家人都不在家,不认可是他家的狗伤害代某,拒不赔偿代某的损失。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在村委会主持协商无果的情况下,9月9日,东佳镇法律援助站受理了此纠纷。镇司法所、大调解中心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对基本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在平息双方的怒气后,调解员一方面对虞某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他认识到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被侵权人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另一方面,对代某进行法律教育和耐心劝解,让其承担部分责任。近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代某因虞某家的狗受伤用去的医疗费由虞某承担60%,代某承担40%。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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