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一同从事非法集资被抓获,自己被释放后又伙同朋友去诈骗仍被拘押着的同案者女友、前妻的钱财。近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5岁的张某是德阳市中江县冯店镇人,2006年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3月,张某来到自贡清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该公司以出售并立即向客户回租咖啡机安置在大型超市、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挣钱为由骗取钱财。2010年7月4日,该公司在贡井区长土镇百花园从事“宣传促销”活动时,张某及公司负责人徐红兵被警方抓获。当天,张某因违法情节极其轻微被释放,徐红兵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张某释放后没有反省,反而打起了诈骗徐红兵及其同伙但某的女友的注意,他对她们谎称只要她们肯花钱,自己就有办法让徐红兵、但某免受牢狱之灾,他本人未被拘押就足以证明他的活动能力。徐红兵的女友因是普通打工者,无法满足张某提出的1.2万元“打点费”而未受骗,但某的女友被骗了400元。
自贡清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捣毁后,另一同伙李某逃脱。为逃避法律对其经济惩处,2010年7月23日,李某匆匆与妻子范某离婚。3天后,李某在老家德阳市落网。7月28日,得知李某被抓的范某电话询问老同学张某事态有多严重。张某顿生诈骗范某钱财的念头,将事态说得非常严重,但又说他有一个朋友跟贡井的公检法机关很熟悉,与贡井区政法委书记也有关系。随后,张某联系上其在成都打工认识的武侯区人王某,二人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范某拿5万元钱“搁平”此事,得到范某的应允。
2010年8月11日,李某因违法情节轻微被释放。8月15日下午,回到老家的李某觉得没事了便想与范某复婚,打电话给范某的家人才知道范某正在为他找张某帮忙,并且已经到了自贡。李某赶紧赶到自贡于次日一大早到贡井公安分局报案。警方根据李某提供的张某的手机号码,通过技侦手段,迅速侦查到张某、王某与范某正在汇东新区学苑街某茶坊,立即前往将张某、王某抓获。当时,范某已经被诈骗现金2000元,正欲到银行取出其余4.8万元交给张某。(自贡网 自贡日报记者 蒋周德)
编辑:舒旭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