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秋季之外,就最喜欢这样的季节了,春光还朦朦胧胧的,春草尚未吐绿,春意虽不明显,却又分明感觉得到冷冷的寒风日渐柔和起来。若是真的春光明媚万物复苏的时候,会有燥热之感,没有现在这样轻松的感觉。
春天,我们应该记录一点属于自己的故事。
今天算心情很舒畅的一天——不是因为情人节,那玩意与偶半老头子无关,情人“劫”,让他人过去吧,偶坚定走自己的路。
昨天还很郁闷,一称体重,依旧“岿然不动”,顿时有点沮丧,但旋即又坚定信心,万里长征才迈开第一步。今天走了两次,大约有80分钟,中午跌跌撞撞垂死挣扎回家,脚杆清痛。
下午下班这次,感觉尤其爽。看到前面的行人,一一追赶、超越,并将其远远抛在身后,回头望望,后面行人如蚁步前行。每次离开单位的时候,因为特殊的位置,手脚冰凉,走一段路程,便开始暖和起来,及至回到家里,便是汗水洗发。今天走在路上的时候,似乎身上的脂肪在燃烧、肌肉在抖动……至少,不再有臃肿的感觉了。
从一开始“暴走”,便是疾走,看了有关走路减肥的网页,说是疾走才有效果。我也在过去上班的路上亲眼看到一胖女子每天坚持围绕小区花园疾走,渐渐瘦下来的事实。那时候就想,等单位一搬迁,也要像她这样“急行军”而不做“闲庭信步”。我还看到,以前的老师在小区花园健身的时候,总是一直在坚持健身器材旁,把自己的身子撇(扳)过去扳过来的,谁会想到这已经是近80岁的老人了呢!
下午下班这次,按理说是很疲倦了,可非但没有脚耙手软的感觉,反而加快了步伐。远远看到前面一人在甩手甩脚地走,便决定赶上他。没曾想等走到他身后的时候一看,原来是本“生产队”的“暴友”刘二哥嘛。我们几次一起在下班时巧遇,但与他同行,不是很安逸,他叉胯叉胯的走得慢,我只得“陪太子散步”,这样无论走多远,哪里起得到走路锻炼身体的效果哦。幸好,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我们要分路,于是很欢喜很轻松地说上一声“再见”后,我便大步流星地走起来。
不过,今天这老兄也加快了步伐,走得闪弯儿闪弯儿的,还比较合得上本人的脚步。于是趁此表扬他:亲,走路健身就得这样,很好很好。心想:以后路上偶遇,我就可以加速了。
回家,双腿酸痛得很,我想这算不算开始有了效果呢?黎明前夜空最黑暗,是因为曙光在前;翻过最陡的一道坡,前面便会有坦途。所以,痛并快乐着。
一路景色看不够,春光里到处是画廊。
今天是情人节,看到一对恋人,那小伙子剥开柑橘喂进身边女友的嘴里,于是,那男人便成为了世界上第二幸福的人了(最幸福的人是那女友)。
一对老年夫妻走下石阶,自己都颤巍巍的婆婆牵着年迈的公公,不断叮嘱他“慢点慢点”。想那大爷年轻的时候,一般都是搂着女友的腰杆走,唉,老了,一般都是女人搀扶着男人。
几个穿红色校服的中学女生走过来,一路上唱唱嘻嘻,追逐打闹,好不开心。
开店做生意的,开始自己炒菜做饭了,熊熊的柴火,袅袅的油烟,忙碌的身影,让人想家……
到那个地方,我多绕了几步,不愿意经过那里——那里每天都有一些形容猥琐、穿着肮脏、眼神诡异的中老年女人,一看到单身男人,便上前搭讪:住旅馆不?有幺妹哦,耍哈儿的嘛?
曾经与她们周旋过,回答:我饭都还没有吃哒。
大娘劝说:耍了来吃嘛!
咋啦咴儿,我耍了来,你还不把我吃了啊!快跑!
春天的故事,是一首歌,不是专为某伟人唱的,我等凡夫俗子也有自己的春天故事,虽然普通平淡但很真实,我们就这样,平凡着,快乐着……
兵哥/文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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