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站在贡井区桥头镇团结村十组大坪林场的一座山坡上,58岁的徐伟宏满脸焦愁:去年9月,他的林场再次被人放火,70余亩林地内的1.7万多株大小树木被付之一炬,而这已是近6年来的第三次火灾。
最近两次放火的肇事者已被证实均是附近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村民杨某所为。由于杨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徐伟宏也无法得到相应的索赔。面对已被烧得漆黑的承包林,徐伟宏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不补种(树),以前的付出都将化为乌有;补种(树),万一杨再次放火,损失将更大。”
蹊跷:火灾三次“光顾”林场
2005年2月徐伟宏与团结村村委会签订合同,从前一承包人刘某手中,转包下大坪林场(总面积120亩)20年的使用权。为了经营好林场,他前后投入现金10多万元,购买数万株杉树、松树等树苗进行了栽种和补栽。
“第一次发生火灾时,我还没有承包下林场。”徐伟宏说,2005年年初,刘某承包林场时便发生了一次火灾,林场烧毁面积50余亩,1万多株大小树木受灾。刘某向桥头镇派出所报案,并向团结村村委会、桥头镇政府汇报,希望引起领导重视,避免类似的事故出现。“但还是再次出了事”徐伟宏叹了口气。
徐伟宏接手林场后,加强了管理,及时除草施肥,树苗长势良好,“当时我还很高兴,感觉过不了多久就能出效益了,哪里想得到,竟然会有人来放火。”徐伟宏说,2008年3月6日下午,他接到村民通知说,林场着火了,于是组织人手灭火,但仍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70余亩地里的1万余株杉树、松树都被毁了”徐伟宏叹息道:“直接损失就有21万多(元)。”
火灾发生后不久,徐伟宏便听村民说,“曾看见是增产村村民杨某放火烧的林”徐伟宏随即向桥头镇进行了汇报,希望镇、村和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严惩放火者,避免类似事故的出现。
还没见到效益,林场便被烧,徐伟宏无奈之下,向亲朋好友借钱又购买了巨桉、杉树、松树等树苗,对烧毁林场进行补种。三年多来,先后投入了约20余万元。
2011年9月,看着树木长势喜人,“果树巨桉开始挂果,杉树、松树等树干直径也达10余公分”,徐伟宏正满心欢喜时,火灾却再次发生了,“9月3号早晨,村民当场发现杨某放火焚烧林场。”徐伟宏说,大火从上午7点过一直烧到了上午11点过才被有效控制,损失也比2008年的火灾惨重许多,“70余亩林场里的1万2千多株杉树、2千多株松树、2千余株巨桉全都被烧毁,整匹山都被烧成了黑色,我损失了31万元。”
17日下午,记者跟随徐伟宏来到了大坪林场,那座小山上,火灾所遗留的痕迹依旧极其明显,地面的泥土依旧一片漆黑,从山脚到山顶都是被烧树木的“残骸”,“你看嘛,二碗粗细的树都只剩下了桩桩了”徐伟宏指着半坡说,即便要补种树木,都必须请人翻新泥土,成本会大大提高。
无奈:种还是不种?承包人左右为难
去年9月的火灾发生后,由于村民亲眼看见杨某放火,并及时向派出所提供线索,当天警方将放火者杨某抓获。但由于杨某系间歇性精神病人,不久警方便将其释放。事发后,桥头镇政府领导也多次到林场了解灾情,徐伟宏也多次向镇、村反映,希望能对肇事的杨某进行一些强制措施,避免对林场再次造成严重损失,也对林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今,杨某依旧在家居住,我也左右为难,想补种,资金又很困难,另一方面又怕补种之后再次被烧。”徐伟宏认为,杨某虽有精神疾病,但已是多次对他的林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应该对其进行强制约束,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火灾一而再,再而三发生,也应负有一定责任。
说法:当地政府可适当补偿苗木费
对此,记者20日上午采访了贡井区桥头镇社会发展统筹办公室主任谢跃聪。谢跃聪介绍,大坪林场2005年发生的火灾无法确认是否为纵火,2008年和2011年的火灾经当地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均系患有精神疾病的杨某所为。
“(放火者)杨某的父母已经七十多岁,家里十分困难,本身也属于救助对象。”谢跃聪称,“徐伟宏曾向镇里提出过,把该精神病人实施强制措施,但是这不现实,我们无权把他(杨某)‘关’起来。对于徐伟宏伟向镇里提出的索赔事宜,镇里也做了司法调解,认为其理由不充分,不予补偿。”
谢跃聪透露,考虑到徐伟宏的实际困难,目前镇上已经同村(团结村)民委员会协调,当地村组干部负责协助该精神病人的父母对其进行监管,“等到植树指标下来了,镇里将从林业发展基金中抽出款项,对苗木损失给予一定补偿。”(自贡网 自贡晚报记者 廖蓝蕾 刘捷)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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