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签字领取被拖欠的工资
“家乡的法官不但帮我们讨回工资,还亲自给我们送过来,我们用掌声向他们表示感谢!”近日,在彭州市的一个建筑工地上,45名荣县籍农民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向专程前来为他们送工资款的荣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表示感谢,并向执行法官送上一面写有“法官为人民,情系农民工”的锦旗。
去年年底,荣县法院收到吴平等45名农民工的起诉书,要求从事建筑辅助行业的包工头罗军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40余万元。经调查,罗军是荣县人,长期在彭州市承包电网安装、打地桩等工程。2011年春,经人介绍,吴平等45名荣县籍农民工到罗军承包的工地上打工。同年11月,经结算,罗军欠45名农民工工资达40余万元,经多次催要,罗军拒不支付,吴平等人于是将他起诉至法院。经荣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罗军于2011年12月30日前付清此款。至今年1月底,罗军仍借故拖延,一直未给付此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平等45名农民工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荣县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执行小组,并多次传唤罗军,催促其履行债务,但罗军编出各种理由拒不接受法院传唤。在传唤未果情况下,执行人员查遍了荣县的各银行,仅查到罗军在某银行有不足2万元存款。后经多方调查,摸排到罗军在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某地段有营业门面房两间,执行人员对这两间门面房进行查封。经执行人员做思想工作,罗军在一个月内分3次履行了全部执行标的款。
拿到款项后,执行人员又赶到彭州,把工资款分发到每个农民工手中。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万培根 张富礼 自贡网记者 林媛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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