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自流井区红旗乡河山村3组农民工曾某和他的工友陈某因帮人做工讨薪未得,遂向大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大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得知和曾某一起做工的有五人,都临时受聘于包工头雷某手下,雷某在去年通过竞标竞得大安区凉高山某处的危崖维修和该地某电器厂围墙维修的两个小工程。曾某五人维修危崖工作了16天,维修电器厂围墙工作了11天,两个工程发包方都已与雷某结算清楚,但雷某却只发给曾某五人每人500元,欠薪1万元左右。 见迟迟拿不到工钱,曾某等人多次联系雷某,雷某都拒绝见面,且不谈补发薪水一事。
了解完情况后,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和当地街道取得联系,请街道协助处理此事,并立即让工作人员联系雷某。另一方面又把曾某等人约到街道办公室,在双方见面的情况下进行调解,雷某答应与曾某等签订付款协议书。随后,援助中心指派律师陪同曾某到雷某家签订了协议书,约定3月14日到期支付1万元薪水。
至此,这起农民工讨薪纠纷在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结合下得到了较为满意的解决,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记者 池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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