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保健食品命名科学、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出台《保健食品命名指南》。明确规定保健品命名禁止使用诸如祖传、秘制、特效等虚假性、夸大性、绝对化词语和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那么,自贡保健品市场情况如何呢?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大型药品连锁店内销售的保健食品命名多符合国家规定,但是一些隐藏于偏街小巷的小药店、保健品专营店和美容美体馆内非法命名的保健品比比皆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一定要了解产品特征,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购买,不要迷信保健品功效,购买前最好先咨询医生。
禁用词语明确细化 消费者可对照其选购
记者从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里看到,保健食品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一般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组成,也可直接使用通用名和属性名命名。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诸如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宝、灵、精、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最、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虚假、夸大或绝对化的词语,不得使用华佗、扁鹊、张仲景、李时珍、中华、中国、华夏等人名地名。禁用性、神、仙、神丹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以及纳米、基因、太空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和脑、眼、心等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还有如处方、复方、药、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有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
非法命名保健品多有销售
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药品连锁店及保健品门店发现,大型药品连锁店内销售的保健食品命名多符合国家规定,但在一些小药店、保健品专营店和美容美体馆内几乎都存在非法命名的保健品,同时销售人员在推销保健品时多用迷惑和诱导的语言,夸大其功能,致使不少消费者“糊涂”购买。
在汇东人人乐商场附近的一家大型连锁药店内,记者看到所售保健品药瓶上有蓝帽子和相关批准字号,没有不合格命名的产品,销售人员按照顾客的需要出售相关保健品,在顾客查看保健品标识和使用说明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宣传产品功效。然而与大型连锁药店截然相反的是,小店违规现象普遍存在。在我市灯杆坝农贸市场附近一家养生美容用品店内减肥塑身、美容保养的保健品占了很大的比重。“祖传配方”、“华佗秘制”、“全球超人气美容饮品”、 “第一品牌”、“运动员专用营养健康品”等带有误导性的词语比比皆是,就连消失多年的保健品三株口服液也在售卖。当记者询问某维生素产品是不是如宣传所言的功效时,店员信誓旦旦表示该保健品是今年才推出的,不同于其他普通的保健品,它不仅具有辅助作用还可以治病,很多人都买来吃,效果很好。当记者问是否知道《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里》中,禁止使用“特效”、“处方”等字样时,店员摇头称不知道。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偏街小巷的药店和保健品销售店,发现非法命名的保健品比比皆是。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厂家在保健品名称中使用这些具有诱惑力的词语主要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至于这些所谓“特效”“特级”保健品是否真有奇效,需要专业检测才能下定论。
保健品投诉多 盲从购买是主因
日前市民李女士向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工作人员诉苦,自己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一直比同年龄的男同学矮一截,为了让孩子长高,半年前李女士听朋友介绍,在某保健品专营店购买了一种增高产品。店员告知该产品四个月后有明显效果,但是半年过去了孩子并没有长高,李女士不仅花了冤枉钱,更担心这些毫无效果的保健品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发育和身体健康。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经常都会接到类似李女士这样的投诉电话。他们在调查情况时发现,多数上当受骗的消费者是因为迷信保健品的宣传功效,轻信推销者,缺乏理性思考。
针对此次新规的出台,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进行专项整治,排查市场上流通的保健品,责令经营者下架非法命名的保健品。药监局保化科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品需谨慎,保健品没有治疗疾病的功能,千万别把它当药品。保健品促销花样多,对组织活动宣传兜售的保健品不能轻信,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最好由子女陪同。市民在选购时一定要注意看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合格品都有“蓝帽子”标识和国食健字。若保健品上明示或暗示了其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则极有可能存在问题,市民如果在购买时发现问题可以向药监局投诉。(记者 赵翌倩)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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