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贡井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法官拒收红包,秉公办案,更是赢得当事人称赞。
贡井法院受理原告李某与被告胡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给付居间报酬、违约金等各项费用9400余元。因被告胡某对原告李某起诉不满,诉讼中拒收诉状、应诉材料等,承办法官遂亲自前往胡某单位送达,并邀请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协调,在反复释明法律规定后留置送达了法律文书。
原告李某得知此事后,于第二天以提交证据为由将装有200元钱的信封藏匿在证据材料中上交法院。承办法官发现后立即打电话给李某,李某在电话中说“听到社区干部讲,你们送达法律文书时给对方做了很多工作,花费了很多时间,辛苦了!这钱是我的一点心意。”法官遂向其讲明法律规定,法院必会秉公办理,并严正要求李某将钱收回。李某将钱领回时对承办法官一再感谢。
此后,承办法官多次向被告胡某进行劝说,经过反复耐心细致思想工作,最终说服胡某接受调解。
记者 王培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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