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李勇,做生意亏了本,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现状,而是采取四处招摇撞骗的方式借债挥霍,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李勇家住隆昌县黄家镇,2010年开始在河南省郑州市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小餐馆,最初,餐馆生意不错,每月有五六千元的收入。2011年开始,餐馆的生意渐渐冷清,李勇的收入也每况愈下,可他的消费欲望却一点没有消退,为了满足自己的开销,李勇发挥自己能说会道的“特长”,打起了招摇撞骗的歪主意。
2011年开始,李勇以投资做生意为由,向亲戚朋友四处借钱,最初是几百几百地借,屡屡得手后,李勇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慢慢发展到几千、上万元地借款。每次骗得钱财后,李勇便花天酒地,大肆挥霍。
随着债务“雪球”越滚越大,李勇借钱的门路也变得越来越窄,而债主们的催款更是让他拆东墙补西墙,靠借新账还旧账。亲朋好友都不愿再借钱给他,家人除了替他还债,也拿他没有办法。李勇不仅不知悔过,反而变本加厉起来。
今年6月初,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的李勇一大早从重庆包车来到大安区回龙镇,找到了远房表叔刘文,并谎称老婆家一个亲戚在外出车祸死亡,对方要支付一大笔赔偿金,只要他明天将骨灰送回回龙镇,就能分到那笔钱,希望刘文能借几千元给他前去处理此事。
不知实情的刘文一口答应了他,但身上却没有那么多现金借给李勇。李勇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又提出通过刘文在当地的超市赊几条香烟,方便路上使用。
刘文并未多想,将李勇带到回龙镇一超市内,介绍给老板认识,李勇也顺利赊到了2条香烟。和刘文走出超市不远,李勇编造借口又回到超市,跟老板套近乎,骗得老板的信任,又从超市内赊走46条香烟、散糖、瓜子及现金690元,共计价值一万元。
得手后的李勇来到十公里外的牛佛镇,将香烟全部卖给当地的烟贩,从中获利8500元.钱到手之后,李勇立即乘车赶回重庆,第二天乘飞机回到了郑州。
久等不见送钱回来的超市店老板找到刘文要账,刘文也无法联系到李勇,于是向警方报警,回龙派出所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6月下旬,派出所民警在郑州市将李勇抓获归案,并押解回自贡。李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逮捕。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张昭之 记者 刘捷)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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