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良、刘林。
今年3月的一天,刘林和朋友黄明一起在自贡某茶坊喝茶时,黄明说他在富顺做了一些工程,对方要正式发票才付剩余款20多万元,并说自己找了税务部门, 开发票要上5.8%的税, 整个工程要上11万多元的税。黄明问刘林是否有办法帮忙开具发票。刘林一听便说他有一个朋友可以开发票,并随即给朋友张良打电话讲明此事。张良立即给一个专门出售假发票、自称姓王的人联系。王某同意开发票, 但提出要收取发票总金额2.5%的手续费。随后, 张良给刘林回话,叫黄明给发票总金额3%的费用, 多出的0.5%由他们二人分享。
今年4月1日下午, 黄明从富顺赶到自贡某商场门口,从刘林手中拿到4张总金额为210余万元的发票和配套的完税证据。4月2日,黄明将此票据交给了对方,对方随即将剩余款20多万元打到了黄明个人帐户上。黄明收到钱后, 按约定给了刘林6.4万元,刘林从中拿出部分购买了一条香烟,又拿出3000元,将剩余6万余元给了张良。
5月2日,富顺县税务机关发现这4张假发票,立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很快将此案破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蒋周德)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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