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对曹某、侯某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曹某以到自贡玩耍为由将朋友汪某诱骗至自贡,带至一出租房内。其后,伙同侯某等人向其介绍传销组织,邀其加入。汪某得知受骗后多次要求离开出租房,但被曹某、侯某等人采用收缴手机、关闭门锁、不许单独外出的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阻止其离开。2012 年3月19日上午9时许,被害人汪某找到机会逃脱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该案宣判后已经执行完毕,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结合对本案的审结,提醒广大市民:传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尚有存在的空间,成员呈低龄化趋势、组织有严密的分工,作案方式隐蔽不易察觉,并且很多受到刑罚的传销组织成员实际也是传销的受害人。市民朋友在平时的生活中要慎重交友,一旦发现自己受控于传销组织,切勿相信该组织任何性质的宣传。人身自由被控制的时间越长,接受“洗脑”的可能性越大。市民朋友应该尽快找准时机脱离组织,并且立即报案。
记者 池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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