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网上爆出一条《女教师遭家暴杀夫 逃亡13载隐居山村落网》的新闻,引发不少人关注,家庭暴力这一沉重的话题再次摆在人们面前。据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全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四分之一缘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已严重威胁家庭稳定。自贡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而且各种层次的人群里都存在家庭暴力,不少女性面对家庭暴力,往往采取沉默和忍受的方式。
A 网上热传
不堪家暴 女教师锤杀丈夫潜逃13年
据悉,女教师叫夏宁,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人,在当地一所职校任教,1997年和同校教师董某结婚。令夏宁没想到,婚后她饱尝家暴。有两回夏宁被打得遍体鳞伤、耳底出血,出现暂时性失聪。董某还扬言,敢离婚就杀了她唯一的弟弟。
1999年7月16日,董某又打了夏宁一顿,打完后自顾自上床睡觉了。而躲在墙角哭泣的夏宁一个念头出现在脑海中:早晚得被他打死,不如跑了吧!
当日夜里,趁董某睡着,她举起铁锤狠狠地砸了下去。之后,想要自杀时她想到了父母、弟弟妹妹,便收拾衣物连夜离开了家乡。
坐火车逃到大连后,夏宁自称王玉玲,在一家养殖场找了工作。期间,夏宁经人介绍嫁给本溪桓仁的李某,并于2001年生下一个女儿。
今年8月,山东潍坊昌乐警方赶到桓仁求援:山东省有一命案逃犯可能藏在桓仁雅河。
8月20日晚,警方出现在了夏宁家里。逃亡了13年的夏宁失声痛哭。
B 自贡案例
丈夫施暴 多数因家庭琐事引起
家庭暴力不是小说和电视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时有发生。
案例一:丈夫急躁,一吵架就动手打人
荣县雷音乡的张琼和林天相识于2003年,随后两人结婚并有了两个孩子。两人没有正式工作,一起经营一家机电门市维持一家四口的生活。经济虽然不算宽裕,但日子还能过得去。
婚后不久,张琼发现,她和林天的性格差异很大。张琼属于性格柔和的类型,但是林天却比较急躁,稍不顺心就会发火。因此,两人经常为了一些小事吵架。吵架过程中,林天时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出手打人。为了平息事态,张琼对林天动粗的行为一再忍让,从不对外人提起。
在一次次受到林天殴打的日子中,张琼开始厌倦这样的婚姻生活。今年8月,夫妻俩因为小事发生争执,林天再次动手打了张琼,张琼无奈之下向父母进行哭诉,并坚决要求离婚。
为了尽快解决两人之间的矛盾,张琼一家向雷音乡司法所求助,要求离婚。接到求助后,雷音乡调委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教育,并告知林天动手打人的粗暴行为是最伤害夫妻感情的。最终,林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也都表示谅解对方。
案例二:阻止丈夫晚上出门招来一顿打
今年7月的一天晚上,家住南湖印象小区附近的李霞正在家看电视,丈夫梁飞提出要和朋友一起看球赛,当即惹恼了李霞。因为梁飞在外和其他女人有染,李霞对此早有耳闻,因此她怀疑梁飞看球赛是借口,出去和其他女人幽会才是真的。
李霞坚决不同意梁飞出门,梁飞只好在家喝闷酒。期间,两人不断发生争吵,并相互指责。几杯酒下肚,梁飞抑制不住心头的怒火,动手殴打了李霞。最终,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李霞只好报警求助,并通知了自己的家人。
南湖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李霞的父母随后也赶到。李霞的伤情已构成轻伤,民警口头告诫了梁飞,双方也同意当着父母的面自行协商处理。
案例三:一次争吵她被打断两处肋骨
12年前,杨红和陈瑞经人介绍相恋并最终走到一起。两人婚后感情一般,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6年以来,两人不断发生纠纷,陈瑞多次将杨红打伤。2011年,陈瑞殴打杨红造成其两处肋骨骨折、两颗牙齿被打掉。今年2月14日,杨红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瑞离婚,并向陈瑞提出家庭暴力损害赔偿金1万元。
自流井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均认为婚后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已破裂,婚姻关系应该解除。同时,被告及其代理人认为,原告杨红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对其实施了家庭暴力,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万元的诉讼请求,无证据证明,应不予支持。杨红的代理律师针对被告代理人陈述的主张,出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被告“悔过书”、邻居的证词,结合关于伤情的司法鉴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法院判决准予双方自愿离婚,判陈瑞给付杨红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万元。
C 记者调查
遭遇家暴 大多数女性选择默默忍受
记者随机对30名成年女性做了一项调查,其中因琐事被男友或丈夫殴打一次的有2人,不止一次的有2人。记者调查中发现,女性遭受家暴大多不愿告诉其他人,自己默默忍受是一个普遍现象。
案例一:为了娃儿选择忍
“他一发火我就害怕!”结婚3年,不止一次被丈夫殴打的张梅,提到“家庭暴力”就眉头紧锁,眼神里充满惊恐。对于丈夫动怒就会动手的行为,张梅表示婚前并没有表现出来,“婚前对我也是呵护备至,但是婚后不到两个月,他打人的本性就暴露了。”张梅说,她怀孕期间,丈夫经常不在家,她开始偷偷调查丈夫的行踪。最终,张梅在一天夜里追进KTV将丈夫拽回家,结果回到家,丈夫以不给面子为由,挥手给了即将临盆的张梅两个耳光。“直接把我打翻在地,脸肿了三天,我门都不敢出。如果不是我怀孕,看他那架势,估计不会作罢,没想到他真下得起手。”
从那时起,张梅心里就有了芥蒂,但是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幻想着丈夫可能是一时冲动才会动手,张梅选择了隐忍。可隐忍的结果是,3年来,每次发生争执,丈夫情绪一激动就会拳脚相加。“打人会不会是一种瘾?是不是有了第一次动手,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张梅有些无奈和不解。
每次青一块紫一块地出门,张梅总是对亲朋好友谎称是自己不小心碰的。“家丑不可外扬,而且说出去我怕他知道了会打我,我都被他打怕了!”张梅表示,夫妻感情早在一次次挥手相向中越变越淡,“不止一次想离婚,尤其被打后,但是想到娃儿,心就软了!”
案例二:怕失去依靠只有忍
“不止一次半夜游荡在街头,不止一次想到了死!”陈惠想起过去5年里遭受的家暴,心里就有种难以言表的伤痛。“我还得靠他养活,除了忍受?还有别的选择嘛?”因为没有工作,一切都得靠丈夫,对他的话言听计从,“他性格很古怪,在外面对人相当客气,不知道为什么在家就盛气凌人。”遇到意见不合时,陈惠几乎不敢和丈夫“正面交锋”,“因为被打怕了!”每次被打后,丈夫还会将陈惠赶出家门,以泄心头之怒。
待丈夫怒火平息后,又会主动认错、道歉,“时间长了,我都厌倦了,他是不是心理有障碍?”陈惠分析说,虽然想过离婚,但是每次丈夫向她低头认错,她的心就软了,“念及多年夫妻感情,所以一直忍着,不敢告诉任何人,而且离婚后我能干什么?好多年不上班了,还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吗?”面对家暴 别再做“沉默的羔羊”
统计显示,我市的家暴现象呈持续上升趋势,律师提醒受害方可通过一些救助途径进行维权
面对家庭暴力,受害方该怎么办?从哪些途径进行维权?如何收集证据?遭遇家暴之后,怎样才能更好地走出心理的阴影?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
D 部门说法
市妇联:城区家暴日益突出,总体呈上升趋势
记者从自贡市妇联了解到,我市妇联系统信访资料显示,家庭暴力类信访总体呈持续上升趋势。
据悉,目前家庭暴力一改过去多发生在农村,城区家庭家暴现象日益突出,城镇下岗女工、家庭妇女也则是被施暴的主要对象。经济收入锐减引发家庭矛盾,有的女性甚至没有收入,在家中缺少经济地位支撑,使她们常常成为丈夫施暴的对象。另外,有些高学历家庭也有家庭暴力发生。暴力行为如果第一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以后就会反复发生,并且间隔时间越来越短,暴力行为的伤害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重。多数发生在家里,时间上不确定,但以晚上居多。此外,道德意识薄弱,婚外恋、酗酒和赌博等不良行为也给一些原本幸福安宁的家庭引起战火,引发暴力。
此外,暴力行为多发生在家庭内部,一般无第三人在场,外人无从知晓,这也是家庭暴力取证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受暴者由于受传统思想影响,怕有损家人的面子,只得忍气吞声,长久忍受家暴;有的受暴者经济地位低下,难以自立或者迫于颜面及丈夫的威胁,长时间忍受家庭暴力;有的受暴者不懂得怎样求助,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持久发生。
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年以来已为320余人次提供咨询
2012年至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员提供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办理家暴法律援助案件40余件。其中,援助的家庭暴力案件里,以因赌博、性格不和、金钱问题等原因升级为家暴的案件居多。
在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申请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家暴案件里,不乏有一些家庭暴力案件让受害方的身体构成伤残,因此,也让家暴事件上升为刑事案件。
市司法局基层调解科:家暴案件成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重要组成部分
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从而申请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在市司法局基层调解科,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6月,婚姻家庭纠纷达724件,但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成为这类案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调解的案件中反映出,会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要么性格有缺陷,要么感情曾受到挫折,要么家庭经济较困难或嗜赌成性。此外,由于受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家庭暴力案件的调解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E 律师说法
受害方可维权,保留证据相当重要
家庭暴力会触犯哪些法律?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荣旭东,他解释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荣律师介绍,对于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害方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如果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方有证据证明的,受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受害方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从民事责任上来说,受害方是无过错方,施暴者是过错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要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暴付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
此外,第一时间保留证据相当重要。据荣律师介绍,受害方可通过一些救助途径进行维权,比如,妇联、派出所、社区等,同时,这也是保留证据的一种好方法。拨打110报警求助,并保存受害证据,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向各级妇联、所在单位组织、街道、社区、乡、村妇女儿童维权站、点投诉;去医院看病,保留病历、发票等证据;必要时,去当地公安部门作伤情鉴定;保留录音录像。
F 心理医生
除了心理咨询与治疗,还应加强干预
除了从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以外,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如何避免留下心理阴影,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为此,记者咨询了心理咨询师曾子静,她指出,家庭暴力会使一个家庭失去欢乐,在这样的家庭里失去的不仅仅是美满的婚姻,也失去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心理健康,尤其是孩子的心理健康。家庭暴力使受害方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在某种程度上遭受侵害,严重者甚至威胁生命。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常常是在充满暴力的家庭中长大,当他们有了自己的家庭时,原来的暴力承受者,变成了暴力的施行者。从这个角度看,有些施暴者,也是爱害者。
因此,心理咨询与治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对家庭暴力的干预。从调查看,这些家庭暴力的性质有别,应区分为病理型与非病理型。病理型是指患者的丈夫有人格障碍、病理性赌博、慢性酒精中毒或性心理障碍。家庭暴力主要出自这些病理性原因,这类丈夫通过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医生的有效干预,情况会有所好转,所以家庭应动员他们及时就医。而非病理型家庭暴力多与男方的品德、修养、传统观念等因素有关,虽然也可求助于心理医生,但还需社会有关方面综合干预。
自贡网记者 池莉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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