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村村民小组组长这一特殊的犯罪主体不断出现,较不入“官”流的农村村两委会干部级别更低的组长因利欲熏心,屡屡制造贪污、诈骗等案件成为阶下囚。今年,我市就先后查处了某生产组长在板仓工业园区建设征地中,侵吞村民补偿款等3起村民小组组长违法犯罪案件。
私分倾倒土石方补偿款
今年3月,某建筑公司在富顺县东湖镇某村开工建设一工程,需要倾倒土石方,土石方承包人陆建艺找到该村某村民小组组长张秋阳及群众代表魏光磊、李智博等人商谈具体倒土事项,魏光磊等人要价60万元,经过多次座谈协商,最后达成以20万元“成交”。在签订协议时,张秋阳等人提议协议里只写10万元,另10万元交给张秋阳等人不入帐,得到陆建艺同意。为掩人耳目,4月13日,该组召开全组村民大会,并与该公司当场签定了倾倒土石方补偿费10万元的协议,陆建艺当着全体村民的面支付了现金10万元。随后,在某茶坊陆建艺又将另10万元交给了魏光磊等人。拿到这笔钱后,张秋阳、魏光磊、李智博平分其中5万元,剩下的5万元再由3人与组里其他相对强势的6人分享。6月,张秋阳等人又如法炮制,私分另一笔倾倒土石方的补偿款1万元。
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张秋阳、魏光磊。
一房多卖诈骗近300万元
2010年初,荣县旭阳镇某村民小组组长李元洪联合本组符合建房条件的徐红兵等9户村民修建联建房,并由其承建。同年3月,李元洪在未获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在本组修建联建房。联建房修建期间,由于资金断链,李元洪以低价出售房屋为诱饵,采用重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房多卖为主要手段,同时采用高息借款以房屋作抵押等方式,骗取徐红兵等三十余人现金达290余万元。此外,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期间,李元洪利用骗得资金伙同他人在荣县旭阳镇某茶坊聚众赌博,从中获利8万余元。
日前,荣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赌博罪判处李元洪刑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自贡网记者 蒋周德)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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