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周德)近日,荣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詹永高、兰顺利各缓刑两年、三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詹永高11岁那年父亲去世,之后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其母亲外出打工很少跟他联系。今年5月21日,读高一的詹永高开始逃学,整天跟着几个辍学的同龄人四处游荡。5月31,詹永高到荣县某镇找其初中同学兰顺利玩耍。兰顺利把舅舅给他的300元生活费从储蓄所取出,供两人买烟、打游戏,很快将买烟剩下的200多元输光。两人来到兰顺利外婆家,从兰顺利外婆处骗得200元。随后,两人乘车到荣县县城,兰顺利叫来了两个女生一起吃晚饭、玩耍。到了深夜,二人身上的钱所剩无几了,便产生抢劫念头,遂购买了口罩,伺机作案。次日凌晨0时20分许,在荣县旭阳镇附北街,二人发现一妇女只身行走在大街上,詹永高戴上口罩,从其身后扑上去将该妇女按到在地,兰顺利随即戴上口罩抢走该妇女的挎包(内有现金45元)。在抢劫过程中,詹永高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受害人的鼻部和左上肢刺伤。
作案后,两人分头逃窜,约一小时后,兰顺利被巡逻民警档获。次日上午,詹永高在其舅舅、爷爷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属轻微伤。(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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