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获悉,为确保实现“3年消灭劣Ⅴ类水体、5年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的要求,自贡市、内江市分别就釜溪河、威远河流域综合治理情况组织编制了相应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准,从2012年开始,两市连续3年进行水污染综合治理。省政府划拨专项资金帮助我市进行釜溪河流域(自贡)水污染综合治理,目前2012年的1500万元专项治理资金已划拨财政。
据了解,我市将以2010年作为釜溪河流域(自贡)污染综合治理的基准年,从2012年起,用3年时间分步实施污染治理,将重点控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阶段性目标为:釜溪河流域(自贡)出口断面邓关(入沱把口处)的主要水污染物氨氮,2012年下降10%,2013年下降30%,2014年下降50%;2015年实现“釜溪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标准”,即到2014年实现釜溪河流为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时,我市将把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治理作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生态补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六大工程,全面实现“3年消灭劣Ⅴ类水体,5年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的要求。(记者 苏珊)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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