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周德)中年妇女吴某伪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将所租赁的房屋出售,骗得现金21万元。近日,经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一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8月,41岁的吴某到贡井区筱溪街某社区租赁了一套107平方米的房屋居住。此后,吴某经常到筱溪街综合市场向做鸡蛋生意的王文芳(化名)购买鸡蛋。王文芳与吴某同龄,二人非常谈得来。在交谈中,吴某得知王文芳有一定积蓄,并急于购买一套住房,遂产生诈骗其现金的邪念。吴某找假证贩子伪造了所租赁居住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了取得王文芳的信任,吴某在实施诈骗之前,特地邀请她到自己所租赁的房中做客。
今年2月15日,吴某谎称自己因装修新房需要现金为由,提出将伪造的房产证作抵押,向王文芳借款。王文芳想吴某是熟人,又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做抵押,更有远高于银行利率的利息作回报,便放心地借给吴某5万元。
骗借现金得逞12天后,吴某又以女儿出国留学急需现金周转为由,提出将那套房屋出售给王文芳。二人协商后,以25万元的价格成交,并签订了售房协议。根据双方约定,王文芳先后3次给付给吴某购房款16万元,并在写下了一张欠剩余购房款4万元的欠条后,得到了吴某伪造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买房后,想到多年的梦想得以实现,王文芳招呼亲友参观新居。不少亲友称赞其买得值得,也有个别亲友认为太便宜了,怀疑其中有诈。王文芳仔细察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越看越觉得这两证字迹、印章等有些模糊,心里有心发怵。3月29日,王文芳拿着证件来到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查询,得知两本证件均系伪造,遂向警方报案。
当天下午,警方在医院将患疾病住院治疗的吴某控制。
吴某的母亲得知警方在调查女儿涉嫌诈骗一案后,慌忙将女儿交给其保管的7万元赃款从银行取出后转移。4月28日,警方将吴母缉拿归案,并扣押其现金2.5万元。
法院审理后,在对吴某作出前述判决的同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吴母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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