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周德)去年12月24日21时左右,贡井区白庙镇斑竹村3组5号村民张小平驾驶川一辆二轮摩托车从成佳镇方向往白庙方向行驶到某施工路段时,发生张小平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今年1月8日张小平在家中死亡。2月5日,其妻王三妹到法院起诉。可她提供不出被告的具体信息。法院遂致电白庙司法所工作人员,请求协助搜集施工方信息。
白庙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王三妹联系,了解事情经过并好安慰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深入分析,最终与区交通局养路段取得联系,得知施工方一方是1月8日张小平死亡后才知晓此事。次日,施工方请市联立司法鉴定中心对张小平进行了尸验,结论为张小平系脑梗塞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与法院研究案件,一边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地协商,听取彼此的意见。因施工方与死者家属双方的分歧较大,且王三妹因丧夫之痛情绪很激动,致前期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双方的意见,寻找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与村组一道先做家属的工作尤其是王三妹的女婿陈力的工作,并进一步从法律方面给予解释,着重指出张小平在施工路段摔伤是事实,但是并不是导致其死亡的必然原因,承担责任有限。张小平真正死亡原因系车祸受伤、自身患有脑梗塞,家人因经济原因未及时有力救治等综合因素造成。同时,通过交通局养路段做施工方负责人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王三妹已经50岁,家中还有一个84岁的老母亲,现在根本无生活来源,多考虑一点安抚费。
经多方做工作,双方于3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施工方当场一次性给付王三妹安抚费4万元。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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