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3〕13号),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43处,我市的荣县镇南塔、桓候宫、张伯卿公馆、吉成井盐作坊遗址、东源井古盐场等5处不可移动文物,成功晋升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使我市“国保”单位总数达10个。
据悉,下一步,我市各级文物部门将尽快完善新批“国保”的“四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完善记录档案,设立保护标志和必要的保护机构,明确保护责任,实现保护管理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将尽快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抢救性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及时消除文物险情和重大安全隐患,切实改善文物保护状况和保存环境。(记者 周姝)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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