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沿滩区瓦市镇方湾村的80后小青年曾某,因吸食冰毒难以自拔,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贩卖起毒品。日前,沿滩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从2012年8月开始,无所事事又闲耍在家的曾某沾染上了冰毒,出于满足自身吃“猪肉”(毒品)和赚取部分毒资的需要,竟干起了以贩养吸的非法勾当,曾先后数次贩卖过少量毒品给他人,获取毒资400元。2013年1月15日上午,曾某在富顺县城一游戏厅内花了300元从一位名叫“拉登” 的老卖主手中购得两包冰毒(每包重量相当),为解毒瘾当即吸食了一包。当天下午15时许,曾某在富顺县富世镇某商务酒店外以200元的价格,将另一包疑似毒品的物质卖给购买人杨某。二人刚刚交易完毕,就被公安人员现场抓获,查获曾某身上的毒资200元,缴获曾某贩卖给杨某的1小包疑似毒品(冰毒),后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疑似毒品可疑物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0.24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出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曾某系初犯,并能当庭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当庭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龚平 记者 王培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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