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下午,急着赶回内江威远县的邹利华(化名)在自贡市第六人民医院附近等车。16时左右,她被诱说搭乘上一辆已载有三名“乘客”的“野的”,没想到,这一路上发生的“乘客掉包”事件竟套走自己包里的所有现金和黄金首饰。
被诱说搭乘“野的” 乘客称“丢包”
“司机”、三名“乘客”和邹利华,这五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邹利华上车后坐在后排,“野的”向贡井方向行驶。当车行至贡井长征学校附近时,A“乘客”龚国君(化名)借口上厕所下车,并故意将钱包掉落在其副驾驶的座位上,B“乘客”徐晓平(化名)便将被龚隆军掉落的钱包捡拾藏匿,并威胁车上人员不准告诉A“乘客”龚隆军。
几分钟过后,A“乘客”龚国君返回车上,谎称钱包掉落在车上,钱包里面有巨额现金、黄金首饰及银行卡等,并借故以查找其丢失的银行卡为由,叫车上所有人员均关闭手机,交出各自钱包、银行卡及密码进行检查,以示清白。随即,司机及三名“乘客”均假意按照龚国君要求,各自将钱包及银行卡交给龚国君进行检查。
车内几人演戏 竟自报银行卡密码
短短几分钟,一连串的变化让邹利华措手不及,她信以为真,也按照龚国君的要求将其随身携带的装有现金1300元、银行卡三张的钱包、金项链一根及手机两部交给龚国君检查,还将银行卡密码一并告知龚国君,不料,龚国君趁机却将邹利华的所有钱物盗走。
随后,龚国君与徐晓平一起借故下车,他们在贡井区荣新贡院附近的ATM取款机上,将邹利华三张银行卡内的存款共计11000元取出后,返回车上。“司机”赵建中(化名)将车开到原空压机厂附近无人处,将钱包归还邹利华并让其下车。邹利华这才恍然大司,自己是落入了“黑的”上四人设下的“丢包”陷阱。
得逞之后,赵建中、龚国君、徐晓平等四人随即驾车逃离。所得钱物由四人平分。经鉴定,黄金项链重11.46克,价值4354元,金立E303手机价值619元。
法官提醒市民 选择正规交通工具出行
近日,贡井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龚国君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判处被告人徐晓平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被害人邹利华所经历的一切,原来早就有预谋:四被告人到达自贡市后,对犯罪活动进行了大致分工:由被告人赵建中假扮从事非法出租的驾驶员,被告人龚国君假扮掉包乘客,其余被告人假扮乘客捡拾钱包并配合作案。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龚国君伙同被告人徐晓平等人,多次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在其租用的“野的”内,采用“丢包”、“调包”的方法盗得多位被害人钱财共计40000余元。
法官提示,此类犯罪多发在违规经营的“野的”内,建议广大市民出行一定要选择正规交通工具,乘坐“野的”有很多安全隐患。此外,也不要贪图钱财,以免落入诈骗陷阱。
李勇 记者 缪静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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