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周德)近日,贡井检察院在审查一起交通肇事案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去年8月23日,吴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至盐都大道西盐街2公里+650米处时,与在公路边同相行走的曾某某祖孙俩相撞,造成曾某某当场死亡,其孙子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经贡井区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吴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56万余元,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在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双方在贡井检察院主持下,依法达成和解协议。该院遂依法决定对吴某不起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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