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时间首次调整为夏秋季
据黄承伟介绍,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7月份开始报名、8月1日开始体检、政审、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在普通高校组织征兵的时间可适当提前,学校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
大学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大学生入伍的政策做了进一步完善,将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把往届毕业生、高校新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实行“当年现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兵任务。
优秀高校毕业生士兵可直选为军官
大学生义务兵,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及上述其他优惠政策外,同等条件下,还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国家按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和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各地把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体系,给予重点培养,基层专武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今年考入大学的也可入伍
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年满18岁青年均可报名应征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同时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比如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开通政策咨询及廉洁征兵举报电话
四川理工学院应届毕业及在校大学生可拨打学院咨询电话5506119或5526605(自流井区征办)、5526520(市征办)。其他青年可到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场咨询或拨打各区(县)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富顺县7296134、荣县5605645、自流井区5526605、贡井区5526615、大安区5523935、沿滩区5526630。
同时市征兵办公室历来高度重视廉洁征兵工作,今年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各级执行廉洁征兵政策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征兵期间,市征兵办公室开通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813-5526551,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杨楠 记者 池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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