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罗乐)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事故损失该谁赔偿,污染治理该谁掏钱,在实际操作中一直是个难题。记者昨(15)日从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获悉,今年,我市将有11户企业试点“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未来,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参与试点的5家保险公司将为污染赔偿买单。
据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今年全省将完成300家企业的试点,涉及重金属和高风险行业。我市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进入试点大名单。省环保厅将建立激励机制,在安排环保专项资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试点参保企业予以优先考虑和倾斜。
“过去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基本都是由污染企业和受侵害者进行协商,一些企业由于资不抵债,发生污染事故后由于无力承担赔偿,往往关门大吉,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由政府为事故买单的现状。”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买了环境责任险,一方面保险公司就会帮助监管部门去监督企业;另一方面,一旦环境污染事故爆发,保险公司的及时理赔能使企业快速治污,以免污染扩散加深。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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