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刘波 记者 欧亚非)修缮老房,包出500元装修工程;大意施工,摔下坠地送了性命。近日,经富顺法院赵化法庭调解,富顺县万寿镇的一起意外事故致死案件以赔偿20万元后尘埃落定。
家住富顺县万寿镇双鹿社区正街的李玉聪夫妇自从去昆明帮儿子带孩子后,已经5年没回过老家了,今年3月初,老两口回了老家一趟。回家后,夫妇俩看到老屋楼顶有些裂缝容易漏雨,外墙砖也掉了不少,两人便想找人对房子进行一些修缮。随后,找到了以前帮自己修建此屋的周宗富,双方商量房屋装修工程费共计500元,由李玉聪负责买建材,周宗富负责搭箱架和刷墙,工人孙杰浩和另一人负责贴墙砖,每人每天一包烟,包吃中午、晚饭两顿伙食。
3月11日一大早,工人照旧早早地来到李玉聪家开始忙碌。孙杰浩在贴砖时,发现箱架外层的两根竹制护栏杆下方一根总是挡着自己施工,不便于操作。为此,他让李玉聪找来大刀说要将那根栏杆砍掉。李玉聪急忙阻止,他直说没事,三两下就将那根栏杆砍掉了。上午8时许,孙志浩因踩滑,从离地约三米高的箱架上意外摔下坠地,致其后脑严重损伤。孙志浩随即被周宗富送往富顺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在送往抢救途中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意外发生后,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死者家属与李玉聪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房主李玉聪预付死者家属丧葬费等60000元。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后起诉至富顺县人民法院,孙杰浩家属方要求李玉聪夫妇和周宗富赔偿因本次意外事故给死者家属造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5000元,扣除李玉聪夫妇已给付的60000元后,还应赔偿245000元。
富顺法院赵化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组成合议庭,及时了解案件详情,分析案件焦点,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帮助他们理清法律关系,分析法理依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在扣除李玉聪夫妇已给付的60000元后,再由李玉聪夫妇赔偿死者家属122500元,周宗富自愿补偿死者家属12500元,死者家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文中人物皆系化名)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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