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生心中如同父母。可是,在富顺县,却发生了一起老师猥亵学生的事情。案发后,老师不仅拒不认罪,还当庭翻供。最终,在法官和检察院的努力下和证据面前,猥亵学生的老师受到了应有制裁。
“关心”学生
老师找她“了解情况”
2012年11月11日下午6点多,富顺县某学校不少学生已经离开,14岁的女学生高梅背着书包准备到教室里上晚自习。当她走到教学楼二、三楼之间的平台时碰到了自己的老师张波。高梅礼节性地向张波问好,同时,张波也关心起高梅的近况,并对高梅的奶奶刚刚去世一事进行了询问。
张波对高梅说,“听说你奶奶去世了,跟我到办公室来,我了解一下你的情况。”老师要求学生去办公室问话,学生理所应当服从。于是,高梅便毫无防备地跟着张波去了办公室。
兽性大发
老师办公室猥亵女学生
到了办公室后,张波却突然“变了脸”,将高梅直接推进了办公室里。更糟糕的是,张波直接将办公室的大门反锁,并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
望着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高梅有些惊慌失措。令高梅没想到的是,张波居然一把拉住她,并强行将她抱到他的大腿上坐住。此时的高梅被吓惨了,她开始奋力挣扎,可张波却丝毫不顾自己的教师身份,也全然不顾高梅的反抗,开始在高梅身上四处乱摸。
在一阵“混乱中”,高梅尽力挣脱,好不容易逃出了张波的“魔爪”,她仓皇逃离了办公室。
当庭翻供
证据面前,法官依法判刑
回到家后,高梅将在学校发生的一切告诉了父母,听闻老师居然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高梅的父母气愤不已,当即报了警。随后,张波落入法网。
审讯期间,张波却拒不承认自己猥亵高梅。检察官根据张波平时的工作表现及人际关系,排除了高梅诬告的嫌疑。
为依法惩治犯罪,保护未成年少女的合法权益,教育挽救失足老师,检察官多次讯问张波,并从法律、政策、思想根源上教育感化,终于,张波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然而,当该案审理时,张波却当庭翻供,再次拒绝承认其猥亵女学生的行为。
通过庭审质证、认定、法庭辨认,承办检察官一一举证,排除了合理怀疑。最终,富顺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张波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
(刘娜 记者 池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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