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2月以来,市交警支队各大队联合区、县交管所对辖区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摸排走访并进一步加大对路面货车的管控力度,一周内成功查获6起涉嫌非法改装的维修企业。
12月3日,自流井区交警大队在三八路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路面秩序整治,当场查获川C17329大型货车非法改型。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询问,经查,川C17329大型货车是在市汇东新区明利汽车修理店进行的改装。6日上午,自流井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龚盛率特勤中队、车管分所民警,会同辖区运管部门赶到市汇东新区明利汽车修理店进行调查,店主黄某某对非法改装货车供认不讳。12月6日,自流井区交通运输管理所给予该汽车维修店负责人黄某某做出行政警告,限期整改,恢复已改装车辆原貌,规范维修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12月6日上午11时许,自流井区交警大队会同工商、运管部门在辖区省道305线排查非法改装企业时,在舒坪镇三力货箱维修店发现该店正在对一辆新购未上牌的大型货运车辆进行改装,民警立即上前阻止这一违法行为,并向店主讲解了非法改装车辆的危害。维修店老板表示支持执法部门的工作,同时表示今后不会再非法改装车辆,并当场将刚私自加高的货箱扶栏进行了拆除。12月6日,自流井区交通运输管理所给予该汽车维修店负责人赵某做出行政警告,限期整改,恢复已改装车辆原貌,规范维修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12月6日上午9时、10时和当日下午,荣县交警大队会同荣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分别对对该县辖区内的荣县旭阳镇勇成汽车修理厂、装鑫汽车货箱修配厂、曹雷汽车修理厂、利航汽修厂等在经营活动中存在对货物运输车辆的货箱进行违法改装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县交管所分别作出整改决定:一、责令上述企业从12月7日起,停止一切对机动车的改装作业;二、要求相关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对本企业的具体整改内容和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相关部门;三、要求荣县勇成汽车修理厂接到通知后,积极进行整改,荣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就其整改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新明)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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